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一)具备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备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备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考试报名医师考试,请参阅《关于获得中国大陆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医师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医师考试报名条件规定(2024版)》自2024年3月18日公布实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有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考试报名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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