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慢性心功能不全时,有几类药物是需要忌讳用或小心用的。
第一是β |受体阻滞剂。虽然在慢性心功能不全的治疗中,某些状况下会小心用选择性的β |受体阻滞剂来改变预后,但假如病人处于急性心力衰竭发作期、存在紧急的心动过缓(心率低于 50 次/分)、Ⅱ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支气管哮喘等状况时,绝对不可以用β |受体阻滞剂。由于它会抑制心肌缩短力,减慢心率,或许会加重急性心力衰竭病人的病情,在心动过缓和房室传导阻滞病人中用会进一步影响心脏的传导功能和节律,而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人,可能诱发或加重支气管痉挛。
第二是钙通道阻滞剂。大部分的钙通道阻滞剂,如短效的硝苯地平,一般不需要于慢性心功能不全病人。这种药物或许会致使外周血管扩张,反射性地引起心率加快,增加心肌耗氧量,并且或许会有负性肌力用途,削弱心肌的缩短功能,不利于心功能的改变。不过,氨氯地平和非洛地平在某些研究中显示对心功能影响相对较小,但也需要小心评估后用。
还有非甾体类抗炎药。这种药物如阿司匹林(大剂量时)、布洛芬等,会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致使水钠潴留,增加心脏的前负荷,还可能减弱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药物的治疗成效,从而加重慢性心功能不全病人的病情,所以在慢性心功能不全治疗期间应尽可能防止用。
另外,具备心脏毒性的药物,如某些抗肿瘤药物(多柔比星等),假如病人本身有慢性心功能不全,用这种药物会进一步损害心肌细胞,加重心脏负担,致使心功能恶化,除非有特殊状况且经过严格评估权衡利弊后,一般是忌讳用的。
综上所述,在抗慢性心功能不全的治疗中,对于上述几类药物需要依据病人具体状况小心判断,防止用可能加重病情的药物,以保障病人的治疗成效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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