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的分级评估主要有两种常用办法,分别是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的心功能分级和美国心脏病掌握/美国心脏协会(ACC/AHA)的心力衰竭分期。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的心功能分级主要依据病人的活动能力和症状来进行分级,它适用于单纯左心衰竭、缩短性心力衰竭病人的心功能分级。具体如下:Ⅰ级,病人患有心脏病,但平时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活动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Ⅱ级,心脏病病人的体力活动遭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常一般活动下可出现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Ⅲ级,心脏病病人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常一般活动即引起上述的症状;Ⅳ级,心脏病病人不可以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况下也出现心衰的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美国心脏病掌握/美国心脏协会(ACC/AHA)的心力衰竭分期则更重视疾病的发生进步过程,强调早期干涉和预防。A期为心力衰竭高危期,病人有发生心力衰竭的高危原因,但现在尚无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也无心衰的症状和体征,如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疾病,且伴有心血管危险原因;B期为已有心脏结构异常,但从未出现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譬如病人有左室肥厚或纤维化、左室扩大或缩短功能减少、无症状的瓣膜性心脏病等;C期为过去或现在有心力衰竭症状并有心脏结构损害,这是临床心力衰竭阶段;D期为难治性终末期心力衰竭,病人虽经严格优化内科治疗,但休息时仍有明显的心力衰竭症状,需要特殊干涉,如常常因心衰住院且不可以安全出院、需长期在家静脉用药、等待心脏移植等。
这两种分级评估办法各有侧重,在临床实践中常常结合用,以便更全方位、准确地评估心力衰竭病人的病情紧急程度,为拟定适当的治疗策略和判断预后提供要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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