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颌骨骨髓炎是因头颈部恶性肿瘤进行大剂量放射治疗后,引起放射性骨坏死,继发感染而形成的骨髓炎,其病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放射原因。射线对骨组织的直接损伤是主要原因。当射线照射到颌骨时,骨组织内的血管会发生一系列改变。血管内皮细胞肿胀、增生,管腔狭窄甚至闭塞,致使骨组织的血液提供明显降低,骨细胞和骨髓细胞渐渐发生变性、坏死。而且,射线还会抑制骨细胞的活性和再生能力,致使骨组织的修复能力大大减少。比如,在头颈部肿瘤放疗过程中,高剂量的射线或许会直接破坏骨细胞的DNA结构,影响其正常的代谢和功能。
第二是创伤原因。放疗后的颌骨变得很脆弱,轻微的创伤都可能引发骨髓炎。拔牙是容易见到的因素之一,拔牙过程中导致的创口很难正常愈合,细菌容易侵入,进而引发感染。除此之外,口腔黏膜的损伤、食物的摩擦等也会成为创伤原因。因为放疗后口腔黏膜变薄、干燥,抵抗力降低,一旦出现损伤,细菌就容易在局部滋生繁殖,感染向深部组织蔓延,累及颌骨。
最后是感染原因。放疗会致使口腔内的正常菌群失调,唾液分泌降低,口腔的自洁用途减弱,为细菌的成长提供了有利条件。容易见到的病原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等容易在口腔内定植,当颌骨因放射和创伤出现损伤时,这类细菌就会侵入骨组织,引发炎症反应。而且,放疗后的组织对细菌的抵抗力明显减少,致使感染更容易扩散和加重,最后致使放射性颌骨骨髓炎的发生。
综上所述,放射性颌骨骨髓炎是放射、创伤和感染等多种原因一同用途的结果。在临床工作中,对于头颈部放疗病人,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手段,降低放射性颌骨骨髓炎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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